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旧址

  原为会审公堂和上海特区法院。会审公堂为砖木结构,1900 年建,折衷主义风格。上海特区法院为砖混结构,杨锡缪设计,1931 年建造,具有艺术装饰派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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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审公堂又称“会审公廨”、“洋泾浜审官理事衙门”等。清朝上海道代表和外国驻上海领事联合组成的、对租界内华人或华洋之间民事诉讼审理和裁判的机构。

        1864 年 3 月,英国驻沪领事巴夏礼提出对租界华人或华洋之间民事诉讼建立会审制度,由于当时上海道实际上已失去对租界内华人的法律约束,逐同意建立会审公堂。同年,上海道派代表到英领事馆参加会审。1869 年,上海道与英、美领事签订《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正式生效后,即在租界南京路香粉弄内正式设立会审公堂。1877 年,英国商人种四德捐出南京路贵州路至广西路的地产,用于兴建会审公堂,同年,会审公堂迁入新址。1899 年,公共租界扩张后,因南京路的地价昂贵,9 月 18日又迁入北浙江路(今浙江北路)七浦路新址。

         1945 年后,又与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南市的上海地方法院,合并为上海地方法院。解放后,作为上海市人民法院院址。1968 年,法院从这里迁出,原址曾归上海医疗器械九厂使用。

     会审公廨是上海历史上在特殊时期、特殊区域成立的一个特殊司法机关,由道台任命中方专职会审官(谳员),与外方陪审官(领事)会同审理租界内与华人有关的诉讼案件。根据中外双方的约定,如果案件涉及洋人或洋人雇佣的华籍仆人,由外国领事参加会审或观审;纯粹华人案件,由中国谳员独自审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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